(原标题:凯盛新能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6月29日才补充披露。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制定《关于规范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由法律合规部常态化核查案件上报情况,并对瞒报、漏报等行为追责。同时,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证券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下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清单》,强化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