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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 凯盛新能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凯盛新能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6月29日才补充披露。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制定《关于规范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由法律合规部常态化核查案件上报情况,并对瞒报、漏报等行为追责。同时,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证券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下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清单》,强化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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