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24%,反对占3.5902%,弃权占0.147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