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晶艺半导体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权属障碍。交易完成后,晶艺半导体将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完整性及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