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0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014,0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尚需办理减资工商变更及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