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保障。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