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耿淑香))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耿淑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耿淑香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亦未在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任职,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