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审裁处研讯程序之公告)
本公司就證監會在審裁處展開的研訊程序發出公告,更新最新進展。審裁處於2026年7月31日發佈書面報告,裁定:(1) 本公司於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間未披露內幕消息,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7B(1)條;(2) 不認為本公司在同年12月25日至27日獲取PayPal收購建議後違反披露義務;(3) 潘廸生先生在同年11月28日至12月19日期間買賣股份構成內幕交易,違反第270(1)(a)(i)條,並促使EAL進行相關交易,違反第270(1)(a)(ii)條;(4) EAL知悉內幕消息下交易股份,違反第270(1)(a)(i)條;(5) 潘廸生先生未通知本公司相關消息,導致公司違規,亦違反第307G(2)條;(6) 不認為潘冠達先生導致公司違規,亦未違反第307G(2)條。審裁處已指示舉行進一步聽證會,以釐定不當行為所得利潤及發出命令。潘廸生先生、本公司及董事局將考慮報告內容並尋求法律意見,評估後續行動。股東及投資者被提醒買賣股份時應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