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