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8日、7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核查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误,未发现重大未公开信息,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已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东晶”变更为“东晶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