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等内容。该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