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7.0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