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在佛山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共103人,代表股份165,158,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84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