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9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行为,均已出具承诺函说明交易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金杜律所认为,在相关文件真实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