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委员会的决定取消上市地位)
兹提述Paladin Limited(「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六年二月期间发布的若干过往公告。本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于二零二六年七月十日,联交所通知本公司,上市委员会已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取消本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本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股份的上市地位将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正起被取消。
于最后上市日期后,股份的股票将继续有效,但股份将不再在联交所上市或买卖,本公司亦将不再受上市规则规限。股东如对取消上市地位的影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