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淡敏)
陈淡敏声明被提名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培训。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