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部件、精密工程塑料部件及泰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并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尚需取得深交所对上市交易的审核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