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均已达标,且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