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艳华))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提名人,提名李艳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中介服务,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