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发行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募集资金将用于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