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到期的公告)
2026年7月16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债权人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函,因其认为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贷款合同约定,宣布32.9亿元委托贷款本息立即到期。贷款原定到期日为2026年8月28日。同时,长春融兴拟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以维护其债权权益。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协商,相关事项尚存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