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对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984,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8%。会议审议一项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0,984,36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审议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相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