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12%,议案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