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法律意见书)
2026年7月10日,成远及其他47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原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47名股东不再将表决权委托给成远,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不再保持一致行动。本次解除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成远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单一股东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