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作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标的公司主营PCB用钨钢微钻研发生产,属高端制造领域,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为收购同行业少数股权,有助于增强公司控制力与业务协同。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定价合规。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公司全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