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进行审慎判断。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相关批准程序已在草案中披露。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有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