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爆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祖华及一致行动人新余立勤、新余睿赣、新余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谋取不当利益,确保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相互独立,不从事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行为,并承担因违反承诺给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