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财务顾问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对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发表意见。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要约收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收购人具备收购主体资格,且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义务的能力。财务顾问同意收购人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引用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