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6年7月9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独立第三方承租人奈曼旗华强供热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绿金租赁以现金人民币65,460,667.62元(约港币75,411,000元)向承租人收购位于中国内蒙古通辽市的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权,并将该资产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五年。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78,427,000元(约港币90,348,000元),包括租赁本金及利息,按季度支付。承租人可在结清应付款项及支付赔偿金后提前终止合约,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人民币100元购回资产。为保障交易,担保人提供了共同及个别担保,承租人亦以其应收账款、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人2质押其持有的承租人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董事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