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提升决策效率与质量。该细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常设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同时对相关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由委员会内部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职权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会议、提交工作报告、列支工作经费等。会议可采取现场、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