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重点回应深交所问询,包括山东凌凯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远泓生物,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无法足额认购的重大风险,相关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