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激励对象未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