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施行。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597,800元,总经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类别包括H股和未上市股份。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组成与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责任,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原则及审计安排。公司可发行股份、回购股份,但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规将承担赔偿责任。章程还规定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以及通知、公告方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