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本公告为希玛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就2026年5月20日公告所载认购及收购目标公司约10.23%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事项的补充披露。公告明确,目标公司已通过决议,拟向希玛医疗集团授予候选药物ZVS101e在香港及澳门的独家使用权利,该授权将有助于借助集团本地资源通过香港卫生署“1+”机制加快药品注册,并支持在东亚地区收集临床数据以推进ZVS001e在其他市场的上市。目前双方尚未订立书面协议,但预计将在完成前签署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作为交易完成的先决条件之一。若未能满足该条件,公司有权决定不完成投资。此外,公告披露了转让方葦渡投资、苏州景鑠、广州合赢及荷塘创新基金的合伙人结构及最终实益拥有人信息,并确认交易对手方均为独立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