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审计与信息披露机制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377,319元(若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则为313,812,319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不超过41,669,500股H股。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份回购、利润分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详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