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文件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制定的《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議事規則(2026年版)》,規範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組織架構、職責範圍及議事程序。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占多數,主任委員由獨立董事擔任。主要職責包括:評估董事會架構與組成,提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物色董事人選,審核獨立董事獨立性,制定董事及高管的履職評價與薪酬政策,審議股權激勵計劃等。委員會有權聘請外部專業機構提供意見,並可成立工作小組推進專項工作。會議可採現場或通訊方式召開,需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相關會議記錄及決議應保存至少十年,委員及列席人員負有保密義務。本規則自董事會批准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版規則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