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举行,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两项获过半数同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