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具有向董事会提案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其工作,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