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信息披露义务已部分履行,后续需继续披露实施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