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盛机电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2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28%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