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资金池业务,拟申请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外债及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需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合作银行为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符合条件的银行。资金池成员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