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更新董事资料)
本公告由生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55)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发出,披露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楚华先生的相关资料变动。
董事会于2026年6月18日接获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已于2026年6月15日就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29)颁布清盘令。林楚华先生为中国水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清盘令基于2025年11月17日提交的清盘呈请,涉及一笔人民币216,602,900元的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以及中国水业作为担保人的相关责任。破产管理署署长已于当日被委任为临时清盘人。
中国水业为在开曼群岛注册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污水处理、可再生能源开发、物业投资及废物管理。林楚华先生确认,其并不知悉因该清盘程序而已提出或可能提出的任何现有或潜在申索。
由于中国水业在其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被颁令清盘,构成上市规则下须披露的事项。董事会强调,清盘令不涉及本集团,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无影响。林楚华先生确认无其他须披露资料,亦无其他需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