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昕))
李昕声明被提名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遵守监管规定,确保履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