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0.0391%,弃权0.074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