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1)建议授出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2)建议重选退任董事;(3)建议续聘核数师;及(4)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通函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六月八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建议授出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建议续聘核数师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董事会就“续聘核数师”事项提供补充资料。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76条,本公司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委任核数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现任核数师高岭会计师有限公司(「高岭」)将于股东周年大会后退任,但符合资格并愿意接受重新委任。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由高岭审核,其任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届满。经公司审核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建议续聘高岭为本公司核数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初步协定应付予核数师的估计审核费用约为人民币110万元(不包括实报实销开支),该费用经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并考虑了集团业务营运、审核范围、时间表、资源投入及专家水平等因素。董事会认为该费用属公平合理,预期最终费用不会大幅偏离估计。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以续聘高岭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