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补选叶树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9%,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