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在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安排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