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37.35万份股票期权的议案,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行权价格为31.11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股票授予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