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及履职评价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若被解聘或辞职须及时报告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