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志亮))
提名人孟宪民提名李志亮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