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